隨著汽車社會的來臨,人們日常出行越來越多的選擇開私家車,交通安全也成為社會頻發問題,其中兒童車內安全牽動著所有人的心。
“目前全國范圍內的兒童乘車安全法規立法已報給公安部交管局,現在處在公安部內部討論階段,討論出細則后會上報國務院。”在第二屆“守護童年·平安童行”中國兒童乘車與道路安全論壇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對汽車這樣表示。他同時透露,行業內有關兒童乘車安全的各項標準都已經有了,“就差立法了”。
公安部內部討論 兒童乘車安全立法排上日程
家長對兒童乘車安全觀念存誤區
由于家長對兒童出行安全的認知不足,兒童乘車安全隱患相對較多。認為很多涉及到兒童的交通事故大都是監護人失職造成的。他建議應該將最高的道路交通標準應用在兒童交通上。
其中,家長懷抱孩子坐車是最不安全的方式、兒童坐在副駕駛位置也很危險、兒童使用成人安全帶反倒增加了危險系數,這三大常識很多家長都不知道。另外,家長常因安裝麻煩、兒童不喜歡乘坐等原因不使用安全座椅。部分家長“自己也不系安全帶”,這與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正相關。
在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進行的一項調查中顯示,兒童私家車安全座椅平均配備率為17.8%,使用率為11.5%,而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其使用率超過90%。相比之下,差距十分明顯。更值得關注的是,中國平均每年有超過1.8萬名14歲以下的兒童死于交通事故,是歐洲的2.5倍,美國的2.6倍,且事故大多與兒童安全座椅的配備缺失和使用不當有關。
應加強對監護人的兒童交通安全宣傳和執法;推進教育均等和就近就學,減少兒童暴露在交通中的風險;推動小車等更安全交通方式的使用;開展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安全防控措施;進一步研究推進兒童安全座椅使用宣傳、立法等方面工作;加強對兒童安全座椅生產企業、檢測機構等監管,加強行業自律,提升兒童安全座椅品質和易用性。
立法可行性還存在討論空間
目前全球已經超過40個國家出臺了兒童乘車安全的法規,但對于我們國家立法細則都僅是參考作用。
在國外兒童安全座椅強制執行標準中,美國規定4歲以下、加拿大規定5歲以下、瑞典規定7歲以下、澳大利亞規定8歲以下,德國荷蘭和日本規定12歲以下的孩子在車內需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在我國立法細則討論中,具體實施的主體如何判定存在爭議。究竟以兒童的年齡劃分還是身高體重劃分?對監護人的懲罰措施又將采取什么手段都還在積極探討。
有趣的是,調查顯示家長非常支持將兒童安全相關法規強制立法,但對于懲罰措施(扣分、罰款、批評教育)中選擇的都是“批評教育”。同時,34%的家長希望孩子能每天坐校車上下學。
與此同時,有相關調查顯示國內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廠家生產的兒童安全座椅存有質量問題,這也是法律法規需要大力監管的領域。
作為企業代表,大眾集團企業社會責任部高級經理楊新斌表示:“兒童安全乘車的宣傳推廣對于車企來說不是工作是責任,所有企業在這個領域都是合作者不是對手。”